青年人才发展基金资助计划
生物医学工程系青年人才发展基金资助计划实施细则 为促进我系学科发展,加强人才梯队建设,推动学科后备人才的选拔,重点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,在我系实施第一轮青年人才培养资助计划的基础上,扩大资助范围,特制定“生物医学工程系青年人才发展基金第二轮资助计划”。
一、基金资助方向 着眼于培养资助3-5名学术基础扎实、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,支持其出国深造、国际学术交流、培训进修、开展课题研究。
二、资助对象的基本条件 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,年龄不超过35岁(含),具有硕士以上学位,在教学改革和科研方面有创新性构想,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教师(含文职人员),并在国外发表SCI一篇或国内发表EI两篇以上,或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军队、省部级科技二等奖以上奖励。 三、资助对象的选拔 凡符合资助条件的我系教员均可以申请资助基金。申请者须填写《生物医学工程系青年人才发展基金申请表》,在系专家组组成的评审会上进行答辩。每人汇报10分钟,汇报科研的主要成绩及课题主要思路。答辩结果经专家组评审,系党委审定,确定资助对象。
四、资助额度 基金资助额度为5万元。由系专家组和系党委根据基金申请人的《生物医学工程系青年人才发展基金申请表》内容以及答辩情况,确定对其进行资助。
五、基金使用范围 (1)科研工作方面的开支,如参加学术会议会务费、差旅费、购置科研器材和图书资料、科研成果发表的经费补贴等。 (2)作为到国内著名大学在职做博士后研究,或出国留学,或国际合作科研的经费补助。
六、资助对象的职责 1、资助基金获得者必须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(PETS)考试,通过五级水平,或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(WSK),并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合格成绩,积极争取出国留学或国际合作科研项目。 2、在科研方面必须达到以下要求:在高质量完成当前承担课题的基础上,三年资助期内至少在国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并被SCI、EI收录,或申请发明专利一项。 3、每年须在全系范围做一次学术报告。 4、在资助期结束后,资助对象应将取得的教学、科研成果向全系做出总结汇报,由教研室、专家对其科研成果、学术水平、科研计划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综合考核。
七、基金管理 1、基金资助期为三年,分三次拨款,每次拨款额为资助额度的1/3,拨款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开始。 2、系每年夏季学期末对资助对象进行考核,并将履行职责的情况予以公示。考核合格者继续给予资助,考核不合格者,即行终止资助计划。 3、系每年对资助对象的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,确保基金使用符合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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